微信代购:“熟人生意”背后的暗流

2024-04-23 08:10:38

微信代购服装_代购微信名字适合取什么名_男装代购微信

现在的微信代购越来越火,你永远不知道身边的哪一个朋友会成为下一个代购。他们代购、直邮、工厂尾单的信息在微信朋友圈此起彼伏,他们的身份是亲人、朋友、同学、同事或是朋友的朋友,他们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吸引着客源,让朋友圈变成了购物圈。但实际上,朋友圈代购的风险很高,交易中也极易引发各类纠纷。当发生纠纷时,知道如何维权才是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

“熟人生意”靠谱吗

朋友圈里的“熟人生意”是否真的比网购多一层保障,在朋友之间做生意是不是真的可以友情、金钱双丰收呢?

辨不清真假的“耐克”。10月17日,西安市灞桥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发生在朋友之间的代购纠纷,原被告双方为了三双名牌鞋的真伪争执不下。黄斐(化名)和张静(化名)都是80后女性,黄斐通过微信告诉张静,可以在国外购买到“耐克”牌的限量版鞋,每双单价6300元。随后,两人在微信中达成购买意向,张静向黄斐付款1.89万元。张静收货后发现鞋子质量粗糙,包裹内没有任何票据、凭证,与对方沟通退货无果后,遂起诉至灞桥区法院。庭审过程中,原告无法证明鞋子真假,微信聊天记录也不足以成为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因双方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调解意见。

收不到的“iphoneX”。相比微信代购商品的质量问题,所购商品被各种理由延误甚至最后杳无音信才是最让人担心的问题。6月4日,张兰(化名)通过朋友的朋友金峰(化名)在香港微信代购了一部iphoneX手机和一些化妆品,对方表示会在6月22日至25日期间陆续给她发货。谁知到了6月底,张兰并未收到货物,询问对方,得到的答复是“海关的原因导致延误”。7月初,张兰虽然收到了化妆品,但是iphoneX手机却迟迟不见踪影。又过了一个月,金峰不仅没有给张兰发货或退款,甚至连微信都不回了。

找不到的“卖家”。大部分微信卖家的微信签名上都会有一句“本店商品都是正品代购,假一罚十、假一罚命”之类的保证语,来表现自己商品的真实性。记者添加了一个名叫“某某奢侈品易馆”的微信账号。该账号朋友圈里所发的奢侈品都是价格很高的奢侈品:正品几十万元的Vertu手机、价格上百万元的镶钻腕表、爱马仕的箱包、腰带等应有尽有。9月17日,记者买了一款爱马仕的钱包,原价2.9万元到手价7000元,各种小票应有尽有。记者在爱马仕店面养护包时,却被告知包是假货,小票也均为伪造。当记者再联系卖家时,已被对方拉黑。

“熟人生意”有风险

微信代购的进货渠道,是大家关心的话题。在微信上代购的卖家,一般都会说自己经常出国或者是留学生,还有的说自己有国外的亲友、飞国际线航班的机场人员等。不过,记者在与所加的几个代购微信账号的卖家聊天时,这些卖家均表示,拒绝当面交易,只能先付定金再发物流。

据记者采访的一位微信朋友圈代购人士称,以前商家卖货,一般都会在年轻人聚集的地段租个摊位售卖,但是成本较高。现在有很大一批人将销售地点投到了微信上,他们会从特定的渠道进货,然后通过微信营销,把商品卖给消费者,至于商品的真假,有时还真不好说。如果消费者发现是假货,也很难找到卖家维权。还有的卖家,压根儿就不会给顾客发货,他们只是从网上盗图或者在奢侈品专柜拍个商品的样照,一旦买家的定金到账,就会立刻消失得无影无踪。

微信代购和在购物平台的购物还有一定区别。微信代购只能是卖家和买家互相联系,买家之间则互相看不到,更无法进行信息互通,这就导致买家获取的信息单一,不能对商品有一个客观全面的判断,而且微信账号是个人的私人账号,不像购物平台时时在接受监管。微信代购的卖家可以在自己的朋友圈搞营销,在朋友圈展示自己代购商品的照片,并证明都是自己上的新货。有时,为了博取买家信任,卖家的朋友圈还上传一些物流订单,显示自己的代购生意很火爆,商品广受欢迎。

况且,在微信朋友圈里大都是“熟人生意”,不少买家不会仔细辨别商品的质量,即使使用过程中发现是劣质产品,碍于朋友面子等因素,也不好意思提出退换,会选择吃这个“哑巴亏”。

据记者采访多名做过朋友圈代购的人士透露,不少微商没有实体店,也没有营业执照和信用担保,在交易时也不使用第三方交易平台,通常都是微信直接转账。这种情况下,一旦发生纠纷,监管部门也很难介入处理,消费者维权的难度会加大。

“熟人生意”怎么维权

西安市消费者协会一名工作人员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微信朋友圈交易引发的消费纠纷很难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微信朋友圈中的卖家大部分为个人经营,不具备经营的相关执照和证件,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定义的经营者,微信朋友圈也不属于购物平台,因此在微信朋友圈购物不能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维权。不过,他表示,在微信朋友圈代购时遇到假货或违规销售等相关问题,可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来维权,买家可根据商品损失的大小,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退货、减少价款等违约责任。

西安市至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谢亚西称,面对微商“井喷”式发展,应健全行业规范及执行标准,避免该行业处于无序发展的灰色地带。市民在微信朋友圈购物时也应谨慎,不要因为“熟人”关系而盲目信任,要有足够的风险防范意识。

西安市消协提醒,在微信朋友圈购买商品时,要了解清楚卖家的真实身份信息,同时要保留聊天记录,大件物品最好签订书面的买卖协议。另外,消费者要保留银行等汇款、支付凭据,要核实接受汇款的账户同卖方身份是否相符,遇到纠纷,要学会收集、保留证据。(董丽君 本报记者 抒方)

推荐阅读

Copyright © 2002-2021 长沙云倍鑫商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