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观察|跳出“刁民”思维看“捐别墅搁浅”风波

2024-04-27 08:07:40

前段时间,“湛江富豪捐2亿建258套别墅赠乡亲,房子却送不出去”一事引起舆论热议。新闻说,在湛江遂溪县官湖村,企业家陈生为回报乡里捐建别墅,房子竣工交付之际却因为村民提出各种要求而“搁浅”。陈生为此连续两年不愿回乡过年。

当时评论里对村民各种冷嘲热讽,“人性的贪婪”、“活该穷”、“升米恩,斗米仇”……总结起来就是一个词:刁民。就连同样在农村扶贫的刘强东也评论道:“农村非常复杂……稍有不慎就会引火烧身!明明大好事也会引发无数矛盾甚至指责”。

现实的农村固然不是文人想象中的田园牧歌,但农村世界真的那么复杂难测吗?农村人的内心真像有些人说的那么阴暗、不可理喻吗?

陈生、刘强东都是从农村考进名牌大学,后来又通过奋斗成为企业家,如果说他们都对农村望而生畏,对慈善、扶贫心生疑虑,那真不是一个好信号。

但是通过媒体进一步的报道,我发现“捐别墅搁浅”这件事并非最初想象的那么荒诞。村民的思维与行为逻辑更不宜轻易概括为“刁民”。

首先,古人发明的“刁民”这个词是一个很坏的词。“刁民”与“昏官”对应,“刁民”是“昏官”制造出来的。遇到问题不去深入考察、调解众人的诉求,扣个“刁民”帽子便万事大吉,这本身就是居高临下的惰性思维。“刁民”思维与现代社会更是不相容,但人们遇到难以解释的事还是习惯借用这套思维。

“捐别墅搁浅”一事,其实与任何人群的“劣根性”都扯不上关系,因为它是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公地治理难题。多少思想家、政治家曾为此挠头,岂是一个小小的官湖村能轻易解决的?

亚里士多德曾说:“凡是属于最大多数人的公地常常是最少受人照顾的东西,人们关心着自己的东西,而忽视公共的东西。”1968年,经济学家加勒特·哈丁提出了著名的“公地悲剧”理论:假设有一个开放的牧场,每个人都能自由放牧。每个人都会本能地放更多羊,以便获取更大利益,但是所有人都这样做的时候,牧场就会因为过度承载而退化,每个人的利益又都会受损。

“公地悲剧”广泛存在,小至一个村庄,大至整个地球,比如全球变暖就是人类迫在眉睫的“公地悲剧”。

富豪捐建的别墅虽然不是自然资源,但由于是无偿送给村民,可以等同于自然资源。再加上建设之初并没有制定明确的分配方案,也没有规定村民原有的宅基地和住宅如何处置,所以这批别墅就成了每个人都想多薅一把羊毛的无主公共品。这事与“农民爱占便宜”无关,城市居民处在同样的境地未必会做得更好。

再看村民的诉求,也不是那么无理。比如分配方案是每户一套,但有的户人少,有的户人多,而且有儿子的将来还要分家。这些都是现实的问题,以前农村谁家儿子结婚,村里都会另给宅基地。为什么分别墅不考虑“传统”,是需要解释的。据了解,当地已经决定专门开辟一块地,分配给日后有建房需求的村民。

还有村民提出,自己家用楼房和大院子是换两套别墅,别人家用小小的泥瓦房也是两套房子,这不公平,所以提出要像拆迁一样给补偿。理论上,只要别墅比原来的房子好,都相当于白得了好处。但“不患寡而患不均”是古已有之的心理,注意,古文里的“均”不是平均,而是“各得其分”的意思。

在一个村里住着,房子好坏代表着经济地位。有的村民通过自己努力,比别人过得好,这是一件有面子的事。现在大老板一分别墅,所有人回到同一个起跑线上,原来过得好的自然会心理不平衡。或者是,原本两家家境差不多,但一家刚拿钱盖了新房子,现在统一换别墅,盖新房子的是不是相对吃亏?

如果由于村民意见不一导致别墅迟迟无法交付,甚至激发村庄矛盾,那当然是所有人的损失。但原因与其说是村民目光短浅,不如说是这件事在筹划之初想得太简单,村民自治等利益协调机制也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当地还在商量别墅分配方案,我们希望有一个好的结果。

这件事对于所有想去农村做慈善、搞扶贫的人来说也是一个有益的教训:你能管好一个大公司,却未必能管好一个村。公司治理与村庄治理完全是两码事。而且发钱、分房这种土豪式慈善,几乎必然面临分配难题,而且容易滋生不劳而获的心理。所以外部力量如果想去农村做好事,不如从不容易产生争议的领域着手,比如捐学校、修路、建养老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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