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商”的存在相信大家并不陌生,化妆品、服装、包包等,在微信平台上便利地进行经济往来已是常态,但也引起了不法分子的觊觎,他们的套路和陷阱令人防不胜防。近日,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就办理了一起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广告实施诈骗的案件。
图源:东方IC
邱先生是做球鞋生意的代理商,一次偶然的机会认识了专卖名牌球鞋的微商陈某某,起初两人并不熟稔,邱先生和对方只商谈了一笔2200元的球鞋生意,但到了交货时间时,陈某某向对方表示这笔款型的鞋没有货,便赔偿了邱先生2400元,这番操作之下,邱先生便开始相信陈某某是一名“靠谱”的代购。
平日里,陈某某的朋友圈动态基本上都是关于各类名贵潮鞋的分享,有晒广告的,也有晒交易记录的,加上第一次退款赔偿的往来,邱先生便和对方熟稔起来,继续向陈某某询问是否有其他款型的球鞋,诸如“MIKE”“OW”“倒钩”套装等等,根据陈某某提供的代购价格,邱先生心里估摸自己每一双转卖出去大概能赚100多元,还是比较划算的,于是便和对方下了总共15万元左右的订单。
“你推荐个担保人给我,我再把钱转给你”。由于这批订单数额比较大,邱先生担心意外发生,便向陈某某提出找个担保人为其担保,并查看他的真实身份证,陈某某便如邱先生所说,向他推荐了另外一个人的微信号作为担保人,并且将自己的身份证也拍照发给了邱先生。
“你放心好了,一个月以内,我会把鞋全部都发过去,你记得查收,清点一下数量。”就这样,收到陈某某的承诺,又手握身份信息和交易担保人的邱先生便相信了对方,通过支付宝和微信陆续将这笔钱款转给了陈某某。
可足足过了一个月后,邱先生连货的影子也没见着,便向对方询问什么时候能到货,并要求陈某某支付逾期费用,陈某某便劝说邱先生再等两天,果断赔偿了一笔逾期费作为赔偿,看到对方诚恳回应,邱先生便继续等下去。
“球鞋目前在海关那里扣押着,再等一段时间,很快就能寄过去。”没过几天,邱先生再次打听自己这批鞋的进展,但却得到这样的回复,心中无奈也起了疑心,随后他多次打电话给陈某某催促对方尽快处理自己的订单,但听到的却是手机停机的提示,甚至微信消息再也不回他了,回过神来,意识到自己被骗的邱先生赶紧来到派出所报案。
警方接到报案后立即开展侦查,很快锁定了陈某某,遂将其传唤至案,陈某某到案后亦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早在一年多前,陈某某便已做起了代购球鞋的工作,主要是通过在朋友圈中发布广告,吸引各类人士下单,自己再从上家购买球鞋倒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但陈某某一直有网络赌博的习惯,自己的积蓄输掉之后,便想着通过一笔笔只收款不发货的操作赚得赌资,其中用来骗取买家信任的身份证是无意间捡到的,他从未将个人真实身份暴露出去,甚至其所谓的“担保人”,也不过是陈某某单独申请的另一个账号,而受害者邱先生也不过是他诈骗对象的一员,甚至有在校学生亦被陈某某如法炮制骗得钱财。
经检察机关审查认定,被告人陈某某利用在微信平台发布鞋子代购广告、冒充他人身份、虚构担保人等手段,对不特定人员发布虚假信息,骗取多名被害人信任,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72,9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日前,上海市金山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对陈某某提起公诉,区法院依法审理判决:被告人陈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检察官说法
不法分子可能会通过微信发布虚假信息,用“低价”“稀缺”“畅销”的噱头吸引被害人的关注,引诱受害人购买商品,从而骗取钱财。
检察官提醒,对于朋友圈里的所谓“微商”,一定要擦亮双眼,避免私下交易,不贪图便宜与方便,尽量选择正规化的购买方式,可靠性更高,退款、维权方面也更有保障。如果上当受骗,也要注意保存聊天记录、转账等客观证据,及时报警挽回损失。
通讯员 汪百顺 新民晚报记者 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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