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海关联合上海海关及地方公安部门开展“使命2019-18”打击奢侈品走私专项行动,捣毁了一个特大奢侈品走私网络,现场查获爱马仕、LV、Prada、Gucci等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手表等105箱,查证涉案团伙自2016年以来走私奢侈品案值高达3.2亿元。
团伙头目获利巨大,在上海市中心区购置了高档住宅,还拥有劳斯莱斯等多辆豪车。据介绍,案件中,上海优某公司以“海外代购”为名招徕顾客,通过国际快件渠道伪报品名、旅检渠道水客行李夹藏等方式将货物物品走私入境,再寄送给国内客户。
当晚10点40分左右,从香港开过来的当天最后一列高铁下客后,一名入境的女子引起了海关人员的注意。
海关准备清场时,发现一名40多岁旅客携带6个行李箱。
这位女子入境后要换乘开往内地的高铁,显得非常着急,就在海关人员对她例行检查时,另一名已出关的女子折回来了,称此女子跟她是一起的,要求携带她的一些行李一起过关,非常着急并称是因为要赶车。
而后,女子的行李箱通过X光机进行检查,海关人员发现图像异常,随即,对其进行开箱检查。关员发现箱子里面有高档的服装、高档挎包,还有花胶、鲍鱼、高丽参等高档食品,还有燕窝,两位女士称是自己自用的。
盘问中,女子无法提供购买这些物品的相关票据,海关人员查看了女子的出入境记录,再次发现异常:他们有多次进出境的记录,而且还在其他海关处有过违法的处置经历。
随后,两名女子因涉嫌走私,被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落网“水客”牵出亿元走私大案
深圳海关缉私部门对周某、冯某两名女子审查获知,她们是受人雇用,以蚂蚁搬家的方式,向境内携带走私高档商品的“水客”。当晚,冯某先空手入境探风,然后再回头接应周某及货物入境。
海关缉私人员通过对嫌疑人周某、冯某微信等相关信息分析研判发现,她们走私入境的货物最终都流向了上海,货主是刘某、沈某夫妇。
深圳海关缉私局处长陈东星说:“夫妻俩很年轻,成立一个公司,叫代购公司,(平台)在互联网上,做得非常大,他有5个手机,主要通过微信账号在互联网上来买卖,他有什么货也在上面也展示,让你来挑货。”
刘某、沈某是以成立的优某公司为依托,在国内通过微信以代购的名义,收揽客户的奢侈品订单后,安排人员在意大利、美国等地采购这些商品,再将其运到公司在香港的仓库。
深圳海关缉私局侦查员蔡晓明说:“优某公司通过多种方式将各种奢侈品走私入境,他们将有的货物以国际快递伪报品名、低报价格的方式走私入境,有的商品通过“水客”行李夹藏走私入境,随后再寄送到客户手中。”
在掌握了相关证据后,海关缉私部门组织70名警力,分别在深圳和上海两地对走私团伙开展抓捕查缉行动。陈东星说:“我们到上海去抓捕了六名走私犯罪嫌疑人,他们都是在高档的住宅区里面,还有一个展厅,里面就展示它要卖的一些高档的东西。”
在刘某位于上海黄埔、虹口区的两个高档公寓内,缉私人员查获了大量涉嫌走私的奢侈品。房间的衣架上挂满了巴黎世家、巴宝莉等世界大牌服饰;另一个货架上摆着许多爱马仕、LV等品牌的女包、腰带、钱包等物品。在纸箱里,还有积家、劳力士、伯爵等瑞士产名表,这些手表都价格不菲。除此之外,仓库里还有许多人们不太熟悉国外轻奢品牌商品,一共3000多件。行动中,包括团伙头目刘某在内的9名涉案嫌疑人被抓获。
走私获利巨大 团伙月入300万
海关缉私部门掌握的证据显示,以刘某、沈某夫妇为首的走私团伙从2016年至案发时,走私奢侈品案值高达3.2亿元人民币,通过走私将国家应收税款化为己有,偷逃税款数千万元。
据海关缉私人员介绍,他手中右边这款伯爵牌玫瑰金镶钻女表国外售价约合人民币30万元,而走私到国内,刘某就会加价30%到50%向外销售。由于走私团伙奢侈品的卖价相对较低,因此,向他购买奢侈品的国内客户络绎不绝,由此给他带来巨额利润。据海关缉私人员介绍,查获的走私团伙账册显示,他们每个月销售盈利达300万人民币。
深圳海关缉私局处长陈东星提示:“帮别人代购很多的轻奢品、化妆品、手表、名牌包、首饰,他们明显知道自己是走私、是逃避关税的,如果你不间断,一次两次三次帮别人带,我们统计出来,税达到了十万块钱,这种行为触犯了法律、是犯罪的,在这里我们也正告从事国外代购的公民,希望你们遵纪守法,不要触犯法律。”
律师说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吴国雄表示:代购之所以可以存在,与现场海关迫于通关压力、无法全部开箱检查物品的现实有关,海关一旦开箱检查,代购物品被征税的可能性就非常大,特别是价值高的物品。
被海关查到超限额的商品之后,很多人声称系“个人自用物品”想得到海关的“豁免”,但随着海关进一步调查(如查看微信朋友圈)发现并非自用而是代购,那么被征税或退港是必然的,如果涉及高价值的商品如瑞士手表、钻石、金饰,被深挖、扩线调查并移送缉私局以走私刑事立案的可能性是非常大的,尤其是那些曾因同类行为被征税、行政处罚的人士。正如本案。
吴国雄律师说,根据《刑法》、2014年10号司法解释,单位犯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税额500万以上的,可以对主犯判处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个人犯罪偷逃税额是250万以上的,可以对主犯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在量刑上、罚金上是有所区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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