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人运输假烟被判刑 | 受雇为他人运输假烟,被判销售伪劣产品罪
山东省莱阳市居民大明。曾因犯抢劫罪被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刑满释放以后,大明以开大货车跑运输帮人拉货为生。
为了赚钱,只要被人给钱,大明什么货物都拉。
一日,有人联系大明,雇佣他的货车将一批假冒伪劣卷烟从福建省宁德市往上海市、苏州市方向运输。并愿意付出不菲的价格。
大明驾驶车辆在途经沈海高速瑞安段出口时被烟草专卖局执法人员查获,现场查扣8种品牌卷烟共计8250条。
经鉴别,上述查扣的卷烟系假冒伪劣卷烟,价值人民币111万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大明明知是假烟而帮助运输,属于与他人结伙销售伪劣卷烟,其行为已构成销售伪劣产品罪。 他们销售假烟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本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鉴于大明在运输途中被查获,犯罪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以及大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是从犯,依法对大明减轻处罚。判处大明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制售烟草专卖品犯罪法律适用的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伪劣卷烟、雪茄烟等烟草专卖品尚未销售,货值金额达到15万元以上的,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未遂)定罪处罚。 #知食盐究所 #2023新知青年大会
Copyright © 2002-2021 长沙云倍鑫商贸有限公司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