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宜明黄小川四川法制报记者雍剑波
“‘中华’‘天子’200元一条,有需要吗?”女友在朋友圈大肆兜售假烟,男友知道后不但没有制止,还协助女友在QQ和微信朋友圈宣传,并提供车辆运输假烟。不到8个月的时间,这对情侣共非法获利3万余元,而在他们身后,还暗藏着一个跨多个省市、分多个层级的假烟贩卖网络……
7月31日,记者从广安市公安局获悉,岳池警方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一个利用网络微信贩卖假烟案,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
朋友圈现名贵“低价烟”
“‘软中华’一条才220元,这要放在烟酒专卖店里,至少得卖600多元。你说这烟能靠谱吗?”2016年6月初,岳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民警发现,一名女子在微信朋友圈发图兜售“低价烟”,宣称是内部渠道采购的免税烟。
心生怀疑的民警以买烟为由与该女子取得联系,对方宣称能提供各种高档香烟,包括进口走私烟,价格远远低于市场价。该女子还称自己就住在岳池县城,可选择货到付款或支付宝、微信转账。
警方立即与县烟草局对接,初步判断该女子销售的香烟系假烟。民警侦查发现,该女子名叫唐某,以低廉的价格在微信平台上大肆贩卖假冒香烟,数量较大。岳池县公安局初步认定其行为已经涉嫌犯罪,收集相关证据后,于2016年7月18日以涉嫌非法经营对其立案侦查。
拉男友入伙网售假烟
办案民警通过与市、县两级网监、技侦等部门联合侦查发现,2016年4月底开始,唐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不光自己通过微信朋友圈低价贩卖香烟,还将自己男友李某也拉进了售假生意中。李某在明知女友唐某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还帮其在QQ空间上宣传并联系销售渠道,同时提供车辆运送香烟。
而在这对情侣背后,还存在一个庞大的销售网络,有专门的上家提供货源,其上家销售渠道涉及贵州、福建、广东、四川、河北等十多个省和几十个县市,作案手段均为通过网络联系下家,利用物流快递运输的方式进行贩假,严重扰乱了市场的社会经济秩序。
唐某收到买家订单后,用微信和QQ将香烟品种及数量发给上家,并通过微信或支付宝转账的方式支付货款。上家通过快递寄件的方式,将香烟发给唐某,唐某收货后便送至买家处,收取其在上家拿货两倍以上价格的货款,从中牟取非法利益。
上家月销售额过百万
岳池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负责人介绍,2016年6月至7月,唐某通过微信在其贵州的上家陈某处大量订购假烟,而陈某实际上只是一个中间代理人,他又将订单全部发往福建省云霄县一网名为“无籍者”的上家处,由“无籍者”统一配货发往全国各地。仅半年多时间,“无籍者”用于收取货款的支付宝账号流水已高达1600余万元,涉案数额特别巨大。
从2016年7月底开始,唐某更换了上家,不再联系原上家陈某,而是从贵阳市的新上家付某处进货。在侦查过程中发现,我省其他市州也有数人在陈某、付某处大肆进购假烟进行非法买卖。
警方进一步侦查发现,付某也是一个中间代理人,其上家是河北的都某,都某长期在一QQ昵称为“校长”的福建上家处进购香烟。“校长”非法销售香烟数额特别巨大,除都某外还有20余名下家,月销售额过百万。
宣传销售假烟发展下家
经统计,2016年6月25日至2016年7月16日期间,唐某在微信昵称为“赵皇帝”的上家处购买香烟30条并销售给岳池买家;2016年7月27日至2016年11月22日期间,在微信昵称为“如烟”的上家处购买香烟320条;从开始销售香烟起,唐某从中非法获利31433元。
2015年4月以来,付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QQ和微信平台宣传以及主动添加陌生人宣传等方式,宣传其能够大量提供远低于市场价的香烟,大肆发展下家和代理,从下家和代理处收集购买香烟的订单并转发给他的多个上家,后由上家通过快递物流等渠道将香烟发往客户手中,付某从中赚取每条香烟5元至30元不等的利润。警方侦查发现,唐某为付某众多代理中的一名,付某累计向唐某销售香烟320条,销售金额为19860元。从2015年4月至2016年12月期间,付某累计销售香烟数额达120978.32元。
付某则是都某众多代理中的一名,都某于2016年11月2日至2016年12月7日期间累计向付某销售香烟473条,销售金额共计34525元,都某从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期间累计销售香烟经依法侦查查明的数额达454217元。
2015年8月以来,都某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QQ和微信平台宣传以及主动添加陌生人宣传等方式,宣传其能够大量提供远低于市场价的香烟,大肆发展下家和代理,从下家和代理处收集购买香烟的订单并转发给他的上家“校长”,后由上家“校长”通过快递物流等渠道将香烟发往客户手中,而都某从中赚取每条香烟5元至30元不等的利润。
三级售假网络被“一锅端”
此后,唐某又成为陈某众多代理中的一名,累计在陈某处购进香烟30条,销售金额为2627元。而陈某从2016年2月至2016年11月期间,在未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通过QQ和微信平台宣传其能够大量提供远低于市场价的香烟,大肆发展下家和代理,从下家和代理处收集购买香烟的订单并转发给其位于福建的上家“无籍者”,后由“无籍者”通过快递物流等渠道将香烟发往客户手中,而陈某从中赚取每条香烟5元至10元不等的利润从而牟取非法利益。
2016年11月24日,岳池警方在掌握相关证据后,分别在贵州省贵定县和岳池县将陈某、唐某及其男友李某抓获并刑拘;12月8日,在贵州省贵阳市将付某抓获并刑拘。今年1月14日,在河北省安平县将付某的上家都某抓获并刑拘。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岳池警方分别对到案人员的手机依法进行了扣押,通过对手机的检查,每部手机上都有交易的聊天记录和转账支付记录,并对每部手机进行了电子勘验,恢复了大部分聊天记录,均可以证实以上嫌疑人存在的犯罪事实。
◎律师说法
四川皓宇律师事务所律师肖云海介绍,根据《烟草专卖法》规定,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企业,必须经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而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企业或者个人,也必须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批准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简而言之,没有专门的许可证,烟草是不能随便卖的,必须申请《烟草专卖批发(零售)许可证》。无许可证经营烟草批发、零售业务的,将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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