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氧气乙炔混吊 分工种安全培训教育司索工 一、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一)司索工操作要求 1、司索工必须按国家现行标准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吊装作业前对吊具、索具及吊装区域环境进行检查,并穿戴好安全帽、佩戴好司索袖标和其他防护用品。 正确使用钢丝绳 佩戴指挥袖标 3、司索工必须明确起重吊装“十不吊”内容:(1)超载或吊物重量不明 (2)指挥信号不明确 (3)捆绑、吊挂不牢 (4)吊物上有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拉力不清的埋置物不吊 (6)歪拉斜吊不吊 (7)工作场地昏暗不吊 (8)棱角与捆绑绳索之间未加衬垫不吊 (9)安全装置失效或失灵不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吊 4、司索工在吊装作业时,必须使用统一的指挥手势信号。 5、吊运成批零散物件,必须使用专门吊蓝、吊斗等器具, 同时吊运两件以上重物,要保持平稳,不得相互碰撞。 6、吊物氧气乙炔不能混吊,尖锐的东西和钢丝绳之间要垫,长短不一不能混吊。 氧气乙炔混吊 长度不一进行混吊 7、细长物件吊装时,禁止单点起吊。 钢筋吊装,单点起吊 钢管吊装,单点起吊易侵斜脱落 8、作业时司索工站在司机能看到的位置,对于垂直吊装的要上下两个司索。
如盾构施工吊装渣土箱作业,井下司索工就要特别注意,进行渣土箱挂钩时,手只能握在门吊挂钩旁的扶手处或使用工具,严禁将手伸入挂钩内进行操作,防止因门吊起吊造成手指被挂钩和土箱吊耳挤断。 扶手 挂钩 土箱吊耳 9、起升重物前,应检查连接点是否牢固可靠。作业中不得损坏吊件、吊具与索具,必要时应在吊件与吊索的接触处加保护衬垫。起重机吊钩的吊点,应与吊物中心在同一条铅垂线上使吊重处于稳定平衡状态。禁止司索或其他人员站在吊物上一同起吊,严禁司索人员停留在吊重下。 管片吊装,吊带与管片连接点不牢固,易脱落 方木吊装,连接点不牢固,易脱落且无专职司索 ?10、吊装作业前要对卸扣进行检查,禁止用 钢筋等物替代销子。 ?正确的卸扣样式,销子不得使用钢筋替代 11、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高度20-30cm),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问题应先将工件放回地面,故障排除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装。 12、司索工应站在使司机看清指挥信号的安全位置上。当跟随负载运行指挥时,应随时指挥负载避开人员和障碍物。 13、吊重物就位前,要垫好衬木,不规则物体要加支撑,保持平衡,不得将物件压在电气线路和管道上面,或堵塞通道, 物件堆放要整齐平稳。 14、卸往运输车辆上的吊物,要注意观察中心是否平稳,确认不致倾倒时,方可松绑、卸物。?15、工作结束后,所使用的索具,吊具应放置在规定的地点,加强维护保养,达到报废标准的吊具索具要及时更换。 * 氧气乙炔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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