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适用范围
本交底适用于所有土建工程塔吊使用过程对司机、信号工要求。
二、易发生的危险隐患
本项目在施工中存在机械伤害等重大危险源。
三、现场一般要求
1、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系好下颚带。
2、作业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普查,消除安全隐患。
3、每日施工允许早6点至晚10点,夜间禁止施工,且天黑后施工时应有足够的照明措施,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和护栏。
4、现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
5、严禁光脚、穿拖鞋、高跟鞋、短裤进入施工现场。
四、塔吊司机及信号工要求
1、塔机司机和指挥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并取得北京市建委当地建管局发给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操作和指挥工作。
2、起重作业时,起重臂杆起落及回转半径内无障碍物。
3、作业前,必须对工作现场周围环境、旋转运转半径、架空线路、建筑物及构件重量和分布情况进行全面了解。
4、塔吊操作人员在进行塔机回转、变幅、和吊钩升降等动作前,应鸣号示意
5、作业时,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吊司机密切配合。塔吊司机应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发出的信号,如信号不清和错误时,司机应拒绝执行或暂停操作,并马上与信号指挥人员进行交流沟通,明确信号后及时恢复工作。
6、遇恶劣天气或五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塔吊应停止作业。
7、塔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8、起重作业时,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严禁塔机吊载运人员。
9、物件起吊时,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进行加工;必须加工时,应放下垫好并将吊臂、吊钩及回转的制动器刹住,司机及信号指挥工不得离开岗位。
10、塔机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起吊超重和不明重量的物件,在特殊情况下需要超荷载使用时,必须有保证安全的技术措施,经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有专人在现场看护下,方可起吊。
11、起吊在满负荷或接近负荷时,严禁降落臂杆或同时进行两个动作。并先将重物吊离地面200-500mm停止提升检查:起重机的稳定性、制动器的有效性、重物的平稳行、绑定的牢固行。确定无误后方可再行起升,对于可能晃动的重物必须栓拉绳。
12、严禁使用塔机进行斜拉、斜掉和吊地下埋设或凝结在地面上的重物。现场浇筑的砼构件或模板,必须全部松动后方可起吊。
13、起吊重物必须绑扎牢固、平稳,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悬挂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须用吊笼或钢丝绳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标有绑扎位置或记号的物件,应按标明位置绑扎,绑扎钢丝绳与物件的夹角不得小于32°。
14、重物提升和降落速度要均匀,严禁忽快忽慢和突然制动。左右回转要平稳,应高出障碍物500毫米以上,当回转未停稳前不得做反向动作。
15、塔机在雨雪天气作业时,应先经过试吊,确认制动器灵敏可靠后方可进行作业。
16、塔机使用的钢丝绳,其结构形式、规格、强度必须符合该塔机的要求。卷筒上的 钢丝绳应连接牢固、排列整齐,放出钢丝绳时,卷筒上至少保留三圈以上,收放钢丝绳是时应防止钢丝绳打环、纽结、弯折和乱绳,不得使用纽结、变形的钢丝绳。
17、每班作业前,应对钢丝绳所有可见部分以及钢丝绳的连接部位进行检查,钢丝绳的表面磨损或腐蚀使原钢丝绳的平均直径减少7%时或在规定长度范围内断丝根数达到有关规定后应予以更换。
18、塔机的吊钩和吊环严禁补焊,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即应更换:
1)表面有裂纹的
2)危险断面及钩颈有永久变形
3)挂绳处断面磨损超过高度10%
4)吊钩衬套磨损超过原厚度50%,心轴(销干)磨损超过其直径3%-5%
19、塔机制动器的制动鼓面磨损达1.5%-2%时或制动带磨损超过原厚度50%时均应更换。
20、塔机停止作业时,应将起吊物放下,刹住制动器操纵杆放在空挡,并关门上锁。大臂必须停在塔吊顶升方向。
21、塔机司机和信号工作业时要根据操作规程,塔司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保证塔吊的正常运行。和十不吊的原则操作作业。
22、起落吊钩时,吊钩和所吊物件不得碰到防护栏杆、外挂架和挑架上,信号工要注意放钩前要检查所要放置的地点是否安全,放置点是否能承受此吊物件的重量和放置点是否平稳。严禁将任何材料放置在脚手架上。
23、起吊前信号工要检查U形卡,U形卡未上紧不得起吊。
24、吊运散装物料时必须使用封闭完好的容器进行吊运材料用的材料箱,装材料时不得超过箱体边缘。
25、塔吊司机和信号工按工作分工各自做好自己的工作,因以上工作没做好,因此引起的事故由有责任人承担所发生事故的全部责任。
26、由于该塔吊位于校园运动场边内,现规定塔吊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执行以下规定:塔吊旋转范围规定大臂和行走小车严禁进入运动场内,规定如下:南侧、西侧以学校操场钢丝网护栏为边界,禁止塔吊大臂旋转至校园运动场一侧;在东侧吊物时小车严禁超出防护栏杆东侧以外,防止吊物时对学生的行人通道和办公室等处发生危险隐患,吊运护坡以上物料时,要先将小车收回至护坡以外再进行大臂旋转,吊运物料时吊钩升降超过屋顶时必须把小车收回至防护栏杆以内,严禁超出以上所规定的范围,如违反以上规定将按照项目部现场安全奖罚细则规定进行处理执行。
27、所有吊运物品均不得堆放于护坡边沿1m范围内。
28、如调运粉质物品,如土方、水泥、沙子,顶部应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覆盖,防止扬尘。
五、塔吊“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不准吊。
2、斜拉斜挂不准吊。
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
4、散物捆扎不牢固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
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
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
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
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
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六、应急救援措施
1、发生事故后,现场安全员应及时通知项目部安全生产经理和相关人员,并对事故现场进行保护;
2、我单位已与南宫社区卫生服务站签订协议,如发生意外事故,导致人员受伤,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该服务站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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