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

2024-04-21 23:06:07

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关于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的通知

教就业厅函〔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总台地方总站,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资委、团委、妇联、工商联,各中央企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

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稳岗促就业示范带动作用和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千方百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高质量充分就业,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国办发〔2023〕11号)部署要求,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工商联和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度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促就业“国聘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3—8月

二、活动主题

强国有我·国聘行动

三、对象范围

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2023届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等重点群体。

四、工作安排

(一)大力挖掘就业岗位。各地各单位要加力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准确把握当前就业面临的风险挑战,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聚焦重点产业和人才需求量大的领域,充分挖掘就业岗位。要结合毕业生就业需求,积极搭建高校和用人单位互联互通、访企拓岗、洽谈对接的平台,全面提升就业服务质量,鼓励通过集中走访、跨区域交流等形式,深化校地、校企合作,提升岗位利用率和访企拓岗的实效性,为毕业生提供优质的就业岗位。

(二)集中发布就业信息。各地各单位要鼓励、支持、引导中央企业、地方国有企业、优质民营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参与“国聘行动”促就业活动。各用人单位要健全招聘制度,梳理用人需求,明确招聘条件和招聘人数,在国聘招聘平台、中智招聘平台、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中国人力资源市场网、中国公共招聘网、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团团微就业、全联人才在线等线上平台,集中发布岗位信息,持续举办各类行业性、区域性专场招聘活动。有关招聘平台要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以就业信息互通、岗位资源共享、提供精准服务为目标,挖掘汇聚更多就业岗位信息。

(三)开展融媒体招聘宣讲。具备条件的地方、高校和企业等用人单位,可通过中央广电总台央视频等融媒体宣传渠道,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招聘宣讲活动,鼓励将线下活动通过联动直播等形式扩大宣传范围,全面提升宣讲活动的覆盖面和实效性。各地各单位要充分发挥协同优势,组织区域性、行业性、联盟性、主题性的融媒体招聘宣讲活动,持续扩大“国聘行动”影响力。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和民营企业在稳就业中的重要作用,带动事业单位、民营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参与,重点做好就业政策、行业前景、企业品牌、人才需求、岗位前景、用人标准、生产流程、工作生活场景等内容的宣传推广。

(四)举办供需对接交流活动。“国聘行动”联合发起方,要支持鼓励所在领域各类用人单位深入参与教育部供需对接就业育人项目,联合举办“国聘行动”校企供需对接交流活动,推动人才供需精准对接。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情况,联合举办区域类、行业类、产业类等多种主题的校企供需对接交流活动,积极组织用人单位和高校参加,为用人单位提供人才需求发布、供需对接项目宣讲平台,助力人才供需对接现场签约,不断深化重点领域校企合作。各高校各用人单位要深化校企协同育人、供需对接就业育人合作,以匹配社会需求为导向,合力推进高校人才培养改革,积极探索定制化、精准化人才培养新模式,为用人单位培养更多实用型、复合型和紧缺型人才。

(五)提供就业指导服务。各地各高校要积极动员高校毕业生参与“国聘行动”推出的就业育人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客观看待个人条件和社会需求,从实际出发选择职业和工作岗位,鼓励毕业生投身到艰苦地区、重点领域等国家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要以首届全国大学生职业规划大赛为抓手,将大赛与校园招聘和校企人才供需对接深度融合,引入真实职场环境,结合企业招聘要求优化赛事安排,动员更多用人单位参与大赛,帮助更多毕业生通过参赛提升职业规划和就业能力,顺利实现就业。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组织动员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本次活动,为用人单位开展线上线下校园招聘提供便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积极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将“国聘行动”纳入常态化促就业工作任务,组织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发挥专业优势,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服务流程,维护市场秩序,动员各类用人单位共同参与促就业活动。国资部门要指导监管企业充分挖掘岗位资源,以市场化手段发挥稳岗促就业示范带动作用。团组织要发挥密切联系青年优势,动员更多的青年求职者和企业家等参与“国聘行动”。妇联组织要从加强就业指导、挖掘就业岗位、深化校企合作等方面入手,组织女企业家提供更多就业机会,帮助更多女性毕业生实现就业。工商联组织要引导广大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聘行动”,推动产业与人才互融互促,帮助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顺利就业。

(二)严格招聘审查。各地各单位要加强对招聘信息的审核,充分利用数字技术严格审查招聘单位资质和招聘信息真实性、合法性,严厉打击虚假招聘。要加强对招聘流程的监管,扎实做好劳动权益保障,依法查处招聘过程中的虚假、欺诈和就业歧视等违法违规行为。要按照岗位需求合理制定招考条件,确定学历层次,不得将毕业院校、国(境)外学习经历、学习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本单位实习期限等作为限制性条件。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杜绝求职者信息泄露等情况。各招聘平台要加强事前提示、事后监管,尤其是对招聘企业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应审尽审,强化招聘信息的审核把关和动态监督。

(三)做好宣传总结。各地要认真做好“国聘行动”宣传工作,运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渠道,广泛宣传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的政策措施,推广促就业典型经验做法,积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及时掌握工作进度成效,定期汇总招聘数据,做好阶段性工作总结,有关典型经验和做法及时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和全国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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