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培育2024年“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通知

2024-04-19 01:26:24

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充分发挥学校高层次科研和实践平台的作用,激励大学生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开展创新创业实践,强化重点领域创新创业项目成果与产出,扎实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以下简称大创项目)国家级、省级、校级三级项目管理,根据学校安排,现就2024年度国家级、省级大创项目校级培育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介绍

(一)大创项目类型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的角色,通过编制商业计划书、开展可行性研究、模拟企业运行、参加企业实践、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前期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的成果,提出一项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者服务,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二)重点支持项目类型

为引导本科生早进实验室、早进课题组、早进科研团队,激励本科生面向真需求、真问题开展探索研究,学校优先支持以下4类项目立项

1.团队(导师)命题。2024年度大创项目命题可通过在线文档()查阅,通过指定方式联系教师并申报立项;

2.产业赛道命题。参照第九届“互联网+”大赛产业赛道命题(参考附件1),结合专业方向与研究兴趣申报项目,鼓励依托实验室或科研团队联系企业开展课题共研;

3.重点支持领域命题。面向国家经济社会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命题方向参考附件2;

4.“青年红色筑梦之旅”项目。鼓励团队走进革命老区、城乡社区、中学小学,开展与乡村振兴、社区治理等相关的活动,接受思想洗礼、学习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开展科普宣传,将高校的智力、技术和项目资源辐射到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社区,推动当地经济社会建设。

二、项目申报要求

2024年度的国家级、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将在此次培育项目范围内集中遴选。

(一)申报对象

项目团队成员原则上为全日制普通本科在读学生,鼓励跨学科、跨院系、跨专业联合申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培育期限为1.5年。

2.创新训练项目团队不超过3人、创业训练项目团队不超过5人,创业实践项目团队不超过6人。每个团队设项目负责人1人,成员按承担工作情况进行排序。每名学生只能作为1个项目团队负责人,可以参与多个项目。

3.指导教师可跨学院指导项目。指导教师应具有项目研究所需的业务水平和相应的科学研究能力,并保证足额指导时间和实验条件。每位指导教师原则上最多指导2个项目。指导教师要认真履行指导职责,负责全过程指导学生进行科学研究或创业实践,为学生提供项目研究所需要的工作场地和实验设备,定期组织学生讨论和交流。

4.项目由学生个人或团队通过双向选择确定指导教师和项目团队负责人,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课题预研、方法设计、项目实施、数据分析、报告撰写等工作。

5.项目团队应积极参加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其同期活动,大赛报名情况将作为中期检查的重要考核指标。

三、项目与经费管理

(一)项目管理

1.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创业实践项目均由项目申报学(书)院进行统一管理。

2.实验中心、竞赛基地、科技创新俱乐部等各类双创载体立项项目纳入归属学(书)院计算,由各学(书)院组织立项、中期、结题等考核工作,项目成果共享,绩效考核单列。

3.留学生担任负责人的大创项目由国际教育学院负责管理。

(二)经费管理

1.学校将结合本年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立项项目数、上一年度项目结题数以及学院参与“互联网+”大赛获奖情况,核拨项目培育经费。

2.各级各类实验室、竞赛基地、科技创新俱乐部等双创载体根据立项项目数量单独划拨经费,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管理。

3.经费使用应严格按照基本科研业务费要求,充分发挥对本科生创新实践能力提升的支撑作用,经费不得用于电脑外设、数码周边、办公家具等与项目实施无直接关系的相关支出。

四、申报流程

1. 2023年12月31日前。学生通过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智能管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并联系指导教师在系统进行审核。在系统申报时填报的所在学院即为项目所属学院,立项评审、中期检查、结题验收在所属学院完成。在电院申报的同学请加入学院QQ通知群231930422接收后续通知。

2.2024年1月初。学院组织立项评审。

3.2024年1月中旬,学校将对所有培育项目进行公示。

五、后续安排

(一)中期检查及推荐国家级、省级

2024年5月~6月,学校组织开展项目中期检查工作,从项目执行情况、团队投入度、约定成果达成度等几方面评审考查。

学校将根据中期检查结果,择优推荐优秀项目申报省级和国家级大创项目立项,并优先推荐优秀项目参与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年会和次年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其余培育项目作为校级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继续给予支持。

(二)项目终止、递补及延伸

对进展缓慢、停滞或主动放弃研究的项目,学院可终止项目实践。因项目终止导致的缺额部分可由其他优秀项目团队进行递补。变更的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总项目数的10%。

鼓励大三年级的学生将项目申报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合,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项目,主要参加者可提出申请,经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查,作为该项目组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继续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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