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购苹果手机、名牌手表……
温州鹿城人温某长期从事
代购化妆品、奢侈品生意,
前来要求代购的客人也络绎不绝。
随着交易数额越来越大,
温某开始动起了歪脑筋……
近日,永嘉法院审理了该起代购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温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20万元。
案情回顾
2018年起,温某开始利用微信从事代购生意,持续在朋友圈发布化妆品、名表等代购广告,前来咨询的买家日益增多。温某在官网查询商品价格后,告诉买家将以低于官网的价格出售。前来采购积家、劳力士等名表的人越来越多,温某开始动起了歪心思:在对方同意并将定金通过转账方式支付之后,就将其拉黑。
经审理查明,2018 年9月份以来,被告人温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代购苹果手机、名牌手表、口罩的虚假信息,先后骗取被害人刘某等人财物共计人民币共227.231万元。
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2018年9月17日,被告人温某以帮助被害人刘某代购“积家”手表为由,骗取刘某16.8万元。
2019年3月29日,被告人温某以帮助被害人王某代购苹果手机为由,骗取王某1.7万元。
2019年5月25日,被告人温某以帮助被害人章某代购劳力士手表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章某20万元。
2019年8月4日、8月6日,被告人温某以帮助被害人柳某代购劳力士手表为由,先后骗取柳某财物共计12.1万元。
2020年2月新冠疫情爆发后,温某发现国内市场急需口罩,想要从中牟取暴利,便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有口罩货源的虚假消息,并利用其做微信代购时积累下的“客源”,进行口罩贩卖诈骗。
被告人温某以帮助被害人代购口罩为由,分别骗取被害人孙某、周某、王某、 朱某、叶某、郁某71.801 万元、86.23 万元、5.46 万元、2.8 万元、4.54 万元、5.8 万元。张某(另案已判刑)明知被告人温某实施电信诈骗活动,仍提供自己的银行账户和微信收款二维码,帮助温某收取、转移诈骗被害人孙某、周某所得财物共计101.695万元。
经审理,法院认为,被告人温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温某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又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鉴于温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并自愿认罪认罚,结合同案犯已赔偿部分被害人部分经济损失,决定予以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说法
网络代购作为时下火热的海外产品购买方式,因价格优势深受群众青睐,大多海外代购是通过朋友介绍或者广告平台推荐的,买卖双方之间互不相识,所以即使发现产品存在问题,也会因尴尬而不愿保护自己的权利,或因无联系渠道而难以维护权益。一些不法分子正是看中了其中的漏洞,通过网络渠道发布虚假的产品消息,再发送虚假照片、视频表明自己拥有购买途径,从而获取受害人信任以诈骗财物,一旦钱财到手,就将受害人拉黑。
法官提醒,购买海外商品尽量选择正规购物平台,如果要借助代购渠道,务必谨慎选择并保存支付记录,遇到权利受侵害的情况,应及时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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