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警务创满意进行时”专栏
菏泽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理念,强化使命担当和责任意识,深化“民生警务”创满意,全力做好安全防范、严打整治、服务发展、服务民生各项工作,听民声、办实事、保平安,有效提升了群众获得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菏泽开发区警方牢固树立
“大案不放过、小案不放松”理念
快侦快破 追赃挽损
小事不小看 小案不小办
倾力破小案 实绩赢点赞
男子杨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和苗某结识并“加为好友”,后看到苗某在社交平台发布的“求代购化妆品”信息,想着“赚点好处费花”就和苗某联系承接代购,接收了苗某转账的购买费用后,没有为其代购反而将钱“黑”走,并将苗某“拉黑”。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佃户屯派出所接到报警后,经过调查于6月8日将杨某抓获,并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牡丹区皇镇居民杨某没有工作和固定收入,无所事事平常喜欢“上网”。3月份,杨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和苗某结识并“加为好友”。4月7日,杨某看到苗某在网络社交平台发布的“求代购化妆品”的信息,“正缺钱”想着“赚点好处费花花”,就主动和苗某联系称可以帮助代购。苗某担心杨某是骗子,索要了杨某的身份证照片。后杨某称已帮助下单代购了指定的化妆品,苗某按照要求向杨某转账1069元。杨某“正缺钱花”,见已到账便动起了“歪心思”,没有按照约定下单代购指定化妆品,而是用于个人消费支出。苗某多次催要,杨某拒不退款。后来,苗某联系杨某称要报警,杨某将苗某“拉黑”。
6月7日下午,苗某到市开发区公安分局佃户屯派出所报案。民警根据苗某提供的杨某个人信息,经信息查询比对和深入调查,于8日凌晨在城区一网吧内将杨某抓获。
佃户屯派出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小案的及时侦破
关系着群众的幸福和社会的稳定
群众利益无小事
为民服务的路上
菏泽开发区警方从未止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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